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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4061  发布时间:2020/10/15 16:32:26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促进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推动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关于印发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5407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20度遴选范围包括钢铁、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合成氨、甲醇、烧碱、电石、焦化等14行业。

二、入围条件

申请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

(三)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建设;

(四)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请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企业填写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1),提交至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推荐本行业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

)初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20201030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请报告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等材料(纸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复审和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能效指标,遴选确定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 莫虹频   010-68205369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010-82261696


附件:1.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2.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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